时辰是古代计时单位,中国古时一昼夜十二地支顺序分为十二个时段,每段称作一个时辰,合现今两个小时。时辰并地支名称命名,夜间十一点算起,第一个时辰是子时,夜半二十三点一点;接着,三点丑时,三五点寅时,递推。
一日分为若干时辰计时制在出现,但时辰划分方式及划分数量不明,先秦文献中可见一日四时、一日十时、一日十六时、一日十二时划分方法。[3]《左传》昭公五年记载展庄叔说「日之数十,故有」,《通俗编》卷一引杜预左传注:
十二时辰制出现时间不是很,有西周说、战国说[1]、汉朝说[2],现在大多认为是先秦[3],汉代命名依序:夜半、鸡鸣、平旦、日出、食时、隅中、日中、日昳、晡时、日入、黄昏、人定[4]。
秦汉简牍中,能够找到十二时制实行案例,如睡虎地秦简《日书》乙种,以及清水沟汉简《历谱》。能证明秦汉间战国晚期已有十二时制,但放马滩秦简中《日书》甲种、居延汉简、汉代《淮南子》、《论衡》出土或传世文献中能见到十六时制使用。[6][7][8][3]
十二时制开始施行年代,顾炎武《日知录》中认为「无一日分十二时说,汉以下,历法,于是一日分为十二时,不知何时,费。」但俞樾其《诸子平议》中《商君书》中年月日时,认为「六国时已有此说矣。意所谓时者,尚是平旦鸡鸣属,而非今所谓十二时欤?」,后来有学者认为《商君书》可能是汉代托名伪作,书中年月日时,汉代历法运用结果。[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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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学者赵翼《陔余丛考》(卷三四)中认为,「一日十二时汉,盖自太初改正朔之后,历家术益精,此法。」
秦汉简牍中,能够找到十二时制实行案例,如睡虎地秦简《日书》乙种,以及清水沟汉简《历谱》。能证明秦汉间战国晚期已有十二时制,但放马滩秦简中《日书》甲种、居延汉简、汉代《淮南子》、《论衡》出土或传世文献中能见到十六时制使用。[6][7][8]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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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晋南北朝时期一度流行过一种二十四时辰制,即以十二支四维八干合为二十四个表示时刻名称。其中四维即方位,东北、东南、西南、西北,有时卦象艮、巽、坤、干表示,而八干甲、乙、丙、丁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如此,二十四个时辰北起顺时针:子、癸、、艮、寅、甲、卯、乙、辰、巽、、丙、午、丁、、坤、申、庚、酉、辛、戌、干、亥、壬。[9]